§ 2. 直接創造與間接創造
雖然教會一貫的教義是:神藉著祂大能的言語從無中創造了宇宙,這種創造是瞬間且直接的(immediate),即沒有任何第二因(second causes)的介入;然而,人們普遍承認,這僅適用於物質最初被呼召進入存在的那一刻。因此,神學家區分了第一創造與第二創造,或稱直接創造與間接創造。前者是瞬間的,後者是漸進的;前者排除了任何預存物質與合作的可能性,後者則承認並暗示了兩者。在摩西對創造的記載中,這種區分有明顯的根據。經文告訴我們,神「創造天地。地是空虛混沌,淵面黑暗;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。」這裡清楚暗示了宇宙在最初被造時處於混沌狀態,並藉著神靈賦予生命與組織的大能,逐漸塑造成我們今日所見奇妙的宇宙。除了第一節之外,《創世記》第一章的其餘部分,都是對創造進程的描述:光的產生;大氣的形成;海陸的分離;地上的植物;海中與空中的動物;接著是地上的活物;最後是人。在《創世記》1章27節中,說神造男造女;在《創世記》2章7節中,則說「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」。由此可見,從預存物質中形成事物,也包含在聖經的創造觀念之內。我們都承認神是我們生命的源頭,是我們的創造者,也是我們的護理者。祂是我們的創造者,不僅因為祂是天地的造物主,且萬物皆源於祂的旨意與大能,更因為正如詩人所教導的,祂在隱密處塑造我們的身體。「我未成形的體質,」聖經作者說,「你的眼早已看見了;你所定的日子,我尚未度一日,你都寫在你的冊上了。」(詩 139:16)聖經也經常提到神使草生長,並稱祂為大地、空氣或水所產生一切事物的真正作者或造物主。因此,根據聖經,不僅有藉著神單純的言語從無中(ex nihilo)進行的直接、瞬間的創造,還有藉著神的大能與第二因共同運作的間接、漸進的創造。
奧古斯丁(Augustine)清楚地承認這一觀念:「正如穀粒中隱含著未來隨時間長成大樹的一切,我們也當如此看待世界;當神同時創造萬物時,祂已將萬物——不僅是日月星辰及其運行規律,也不僅是大地與深淵——以及水土所能產生的一切潛能與因果,都一併造出。這一切在經歷時間的推移而顯現出我們今日所見的樣式之前,就已存在於神至今仍在運行的作為之中。」
到目前為止,各方意見分歧尚小。但當問及「宇宙從混沌狀態過渡到有序狀態經歷了多久?」時,分歧便顯現出來。根據對《創世記》第一章最直觀的解釋,這項工作是在六天內完成的。因此,這一直是基督徒普遍的信仰。這種信仰建立在對摩西記載的一種特定解釋之上,然而,這種解釋不僅必須受語言規律的制約,還必須受事實的檢驗。這在目前仍是一個開放性的問題。做出定論所需的事實尚未得到充分證實。信徒可以平靜地等待結果。
星雲假說(Nebular Hypothesis)的有神論支持者假設,宇宙經歷了極其漫長的時期才達到目前的狀態。神若意圖產生我們周圍所見的宇宙,祂並非藉著一句話就將日月星辰及其萬象呼召出來,而是僅創造了散布在空間中的星雲物質;賦予其特定的屬性或力量;給予其旋轉運動,然後在祂的引導下,讓這些物理定律演化出和諧的天體系統。正如祂是橡實按植物生命定律演化成橡樹的真正創造者,與祂用一句話使其瞬間成熟並無二致;因此,根據星雲假說,祂同樣是天地的創造者,與瞬間創造的假設並無不同。然而,這僅僅是一個假說,從未在科學界獲得普遍認同。因此,它不能作為解釋聖經的規範。
這種漸進或間接創造的理論,也被應用於解釋動植物界的所有現象。這以不同的形式呈現。根據所有這些理論,必須有某種初始存在。必須有物質及其力量。甚至必須有生命與活的有機體。為了說明這些,我們被迫接受聖經關於神藉其大能從無中(ex nihilo)進行直接創造的教義。